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应邀为深圳市房地产企业讲课北京经济网2011—09—2916:19:06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人网更多为提升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深圳市于2009年10月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对房地产企业参与城市更新进行了初步规范。但是在实践中有许多具体问题不够明晰。为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城市更新的法规、政策,解决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特别邀请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王劲松、刘义祯两位律师于2011年9月27日在深圳城市学院四楼报告厅,为深圳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举行了“城市更新法律实务”讲座。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顾东林主任应邀出席本次讲座并介绍了所的基本情况。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本地首家以“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律师所,主要合伙人具有规划国土、建设部门及大型房地产、建筑企业工作经历,熟悉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的运作程序,精通开发(含城市更新)、建设流程。该所先后为深圳市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城市更新项目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来自万科、长城、佳兆业、京基、荣超、鸿隆、城建集团等知名房地产企业的一百七十多人参加了讲座。现场气氛热烈,互动踊跃。与会者普遍反映,本次讲座贴近实战,案例生动,对城市更新的许多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实操方案,受益匪浅。